【内容提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由是马克思主义的自由,它根本区别于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即自由主义的自由。自由主义抽空自由的现实物质根基,鼓吹静止的、形式优先的个人自由和政治自由,而马克思主义强调实质的而非形式的自由,认为个人自由和政治自由不能在逻辑童话中长成而只能是历史呈现的;实现自由的现实手段只能是以发展为关键词、以生产实践为主的历史活动,而不能依赖“自由意识的进展”或纯粹精神的自我运动。真正的自由要求克服他物、他人和自我心智缺失的三重强制,其中决定性的因素是马克思历史哲学反复申明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进步。
【关 键 词】 社会主义自由/自由主义/他物的强制/他人的强制/自我心智缺失
引言
哈耶克在《自由宪章》第一章的开头,引用了“黑人的解放者”亚伯拉罕•林肯的一段话,正好可以看做对本文立意的最切表达:“关于自由一词,始终没有一个好的定义,而美国人民现在恰好亟需一个定义。我们都宣称信奉自由,但用词虽同,所指迥异……这里就有两种东西,不仅不同,而且相互冲突,但它们都叫‘自由’。”(哈耶克,第27页) 本文将要详细考察的两种自由亦复如此:它们都叫自由,但此自由和彼自由“名相如,实不相如”,“用词虽同,所指迥异”。假设有人对自由一词的复杂含义不甚了然,因此很可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错误地等同于自由主义的自由——这个假设与其说是假设,毋宁说是担忧。 考虑到如下两个原因,这种担忧可能并非杞人忧天:
其一,近三百年来自由主义的强势话语地位,使之几乎垄断了对自由的解释权力,以至造成一种假象,仿佛自由主义是自由的天命,仿佛自由只有一种别无选择的定义样式。即使在中国这样的马克思主义国家,长时期内也一直只能以避谈自由的方式默许着自由主义的话语霸权。改革开放以降,许多旨在批判自由主义和彰显马克思主义自由思想的论著,也始终无法摆脱自由主义的逻辑圈套,致使批判软弱,彰显乏力,未能显著削弱自由主义的话语影响。
其二,自由一词本身歧义纷呈,言人人殊。以赛亚•伯林将自由称作一个“变化多端的词”①,阿克顿认定“自由是个具有两百种定义的概念”。(阿克顿,第14页)孟德斯鸠也说:“没有一个词比自由的含义更多,并以更多的方式影响人 的精神。”(孟德斯鸠,第183页)这当然还不包括中国文化对自由一词纷繁杂多的特殊理解。比方,王安石打油诗“风吹瓦堕屋,正打破我头;我终不嗔渠,此瓦不自由”(《王荆文公诗笺注》第1册[上],第88页)中的自由,和庄子“彼岂恶乎待哉”之“逍遥游”中涵蕴的自由,言说的无疑是两种根本区别的自由样式。 中国人民现在也亟需一个合理的自由定义,和对这种定义充分的恰当理解,以澄清社会主义自由和自由主义自由的根本区别。中国人民所需要的自由定义必须承接马克思自由思想的基本精神,落实唯物史观在自由问题上的话语权,而不是在自由主义的逻辑框架内与之进行注定不平等的和乏力的对话。自由一直被资本主义所绑架,但自由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超越资本主义形式自由,实行程度更为深广的社会主义实质自由,实乃“中国道路”的题中必然之义。
原文链接: 谌林:两种自由的定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由和自由主义的自由的根本区别